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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我单位有一员工之前受工伤打钢板了,最近取出钢板,医院建休一个月,这一个月是给他按病假算吗?还是按照停工留薪给予全额工资?
A:第一,员工如因公受伤且认定工伤,首次手术进行了内固定,则取出内固定的二次手术也系工伤引起必要治疗,此情况与员工自身原因生病请假是不同的,无论是否已经申请延长了停工留薪,按照原合同约定工资支付二次手术休假期间待遇相对不合理。
第二,现实管理实践中,如员工因工受伤进行必要的二次手术,是符合延长停工留薪或者申请旧伤复发停工留薪鉴定的,建议与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行政部门进行沟通。
第三,司法实践中,如因各种原因导致工伤职工未能认定二次手术的停工留薪期间,根据很多法院会按照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来支付员工二次手术期间的相应工资。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应给予工伤职工合理的关怀,即使工伤职工未能够最终鉴定二次手术的停工留薪期,也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二次手术期间待遇参照合同约定基本工资支付,并签署书面确认为准。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